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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宣传资料
时间:2013-11-01   来源:   点击数:

为便于广大教职工了解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规定,我们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摘录了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并对有关案例举例说明。

一、工资津贴计算个人所得税部分

1.法律条文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计算举例

张教授每月岗位工资1630元,薪级工资1154元,出勤补助110元,生活补助185元,学校津贴3680元,失业险70元,医疗险80元,公积金702元(个人部分,不含单位部分),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三险一金” -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第一步:计算工资应发金额=1630+1154+110+185+3680= 6759()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三险一金” -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6759-70-80-702-3500= 2407()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2407元属于“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10%,对应速算扣除额105

  应纳税额=2407×10%-105135.7 ()

张教授本月应交个人所得税为135.7

 

二、一次性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部分

1.法律条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 计算举例

孙老师在某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由于稿酬为3000元,在4000元以下,适用减除费用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王教授在某地举办讲座,获得讲学费6000元,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由于讲学费(劳务报酬)为6000元,在4000元以上,适用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不是稿酬而是劳务报酬,故不适用上例减征百分之三十。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1-20%×20%=960(元)

 

 

三、年终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部分

1.法律条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 计算举例

例一:刘老师年底,收到本年度奖酬金12000元,则本年度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额

确定适用税率=全年性一次奖金÷12个月

12000÷1210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1000小于1500,适用税率为3%,适用速算扣除数0元。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性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2000×3=360(元)

 

例二:王教授收到本年度奖酬金24000元,则本年度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额

确定适用税率=全年性一次奖金÷12个月

24000÷1220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2000大于1500小于4500,适用税率为10%,适用速算扣除数105元。

第二步计算奖酬金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性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4000×10-105= 2295(元)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超课时酬金应参照年终奖金计算办法进行计算。

 

四、减免个人所得税部分

1.法律条文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计划财务处

                                  20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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